回复 沙发一号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”
回复 陈辉: 这部《阿游戏》当黑雾笼罩大地,蛰伏的灾难濒临而至。 有的人挡在前方,被无数的妖魔撕碎,只剩一曲长歌,黯然回荡。 也有的人张开双臂,跪拜着,迎接黑暗的到来。 风起长林,白骨铺路,唯有永夜长存!
回复 倚秋 : 【正文完】柳玉茹为了嫁给一个好夫婿,当了十五年的模范闺秀,却在订婚前夕,被逼嫁给了名满扬州的纨绔顾九思。嫁了这么一人,算是毁了这辈子,尤其是嫁过去之后才知道,这人也是被逼娶的她。柳玉茹心死如灰,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三天后,她悟了。嫁了这样的纨绔,还当什么闺秀。于是成婚第三年,这位出了名温婉的闺秀抖着手、提着刀、用尽毕生勇气上了青楼,同烂醉如泥的顾九思说了一句——起来。之后顾九思一生大起大落,从落魄纨绔到官居一品,都是这女人站在他身边,用娇弱又单薄的身子扶着他,同他说:“起来。”于是哪怕他被人碎骨削肉,也要从泥。